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学生在学期间需要请假的,须本人提交请假单,应向各二级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请假申请表》。
请假1-3天的,本科生报辅导员审批,研究生报导师和辅导员审批;
请假4-7天的,本科生经辅导员同意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研究生经导师和辅导员同意后报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批;
请假8-14天的,须报学生处审批;
请假15天及以上的,须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因故无法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因没有教学安排而离开学校的,也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